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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四川省内跨市医保报销流程
释义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成都市医保报销流程是什么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报销条件1.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二、办理材料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1.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汇总名单;2.住院费用统筹支付结算表(医院须加盖公章);3.未联网的医院须开记帐专用表,联网的医院特殊情况须开记帐专用表;4.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5.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6.中药复式处方;7.出院病情证明。三、办理流程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市医保报销流程是什么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四川省内医保卡可以通用吗医保报销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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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