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前,其实单纯的威胁是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的,修正案(八)在寻衅滋事的罪名中增加了与恐吓相关的内容,所以现在单纯威胁他人的行为有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这要看行为的严重性,如果在威胁是还伴随着恐吓、索要财物等,则可能构成会敲诈勒索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