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被宣告失踪后重新出现失踪宣告能撤销吗 |
释义 | 被宣告失踪后重新出现,失踪宣告可以撤销。可以向法院申请失踪宣告,至于申请人可以是被宣告失踪的当事人,也可以是相关利害关系人。 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被宣告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如债权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五条,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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