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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未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释义
    没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版活动的,是属于无证经营的行为,要依据情节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罚。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1)到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报告应注明经营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者身份证明、工商税务等证明材料
    (2)相关部门审核后,将按照规定进行办证,期间办证人可查询办理进度,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不需要相关费用
    (3)办理后,办证人领取证件,张贴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
    (4)许可证的换证、年检需要提供正副本、部门审批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一)擅自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垄断物品或者其他限制经营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书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营业执照或者批准文件;
    (三)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1) 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报告,报告中应注明经营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者身份证明、工商税等证明材料(2)经有关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办理许可证,期间经办人可以查询流程,一般需要20个工作日,不收取相关费用(3)经办人办理后(3)领取证件并张贴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4)原件和复印件、部门批准证书和换证和年检还应提供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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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6: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