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变更营业执照需要的手续: 1、携带企业名称预先或者变更核准审核表、企业自拟新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变更登记; 2、完成变更登记后到指定公安局更换公章,旧公章销毁备案; 3、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 变更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董事会决议; 3、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新住所使用证明; 6、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协议及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换发的新批准证书; 7、经营范围变更中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需进行专项审批的批准文件; 8、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变更营业执照需要的手续,携带企业名称预先或者变更核准审核表、企业自拟新名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申请变更登记;完成变更登记后到指定公安局更换公章,旧公章销毁备案。 【法律依据】: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