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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案结束时间是指?
释义
    一、如何确定人民法院的结案时间
    1、人民法院结案时间确定方式是,如果是采用一审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形除外;经过上诉,采用二审程序审理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法律其他规定。
    2、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八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二、不计入审限的三种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
    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我们要注意,在进行结案的时候,只要符合判决、调解成功以及撤诉这三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我们就可以进行结案。另外,如果我们对于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服,是可以提出自己的异议的,但是需要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提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黄勋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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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2 17: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