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会有 立案 回执和书面通知。 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 3、且属于自己 管辖 的。 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法律客观: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02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 管辖 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