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开庭后补充证据的时间是什么
释义
    案件开庭后,当事人还可以补充证据。如果法院认为该证据对案件有较大关联性,法院会再次组织开庭举证、质证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证据。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
    第一百零二条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
    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当事人一方要求另一方赔偿因逾期提供证据致使其增加的交通、住宿、就餐、误工、证人出庭作证等必要费用的,人民法院可予支持。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条当事人收到对方交换的证据后提出反驳并提出新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交换。
    证据交换一般不超过两次。但重大、疑难和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再次进行证据交换的除外。
    第四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8: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