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后能否追加诉讼请求? |
释义 | 一审中追加当事人需要在法院开庭审理前递交书面追加当事人的申请书,并提交需要追加当事人的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提交诉讼后多久开庭 提交诉讼后多久开庭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由人民法院自行安排。【法律分析】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一般一个月内要开庭,适用普通程序的,不公告的一般两个月之内要开庭。要发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传票的,一般是三个多月,到四个月之间要开庭。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民事诉讼开庭前六个月,开庭后问调整情况 1、开庭后,能否变更诉讼请求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2、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人民法院决定的开庭审理日之前提出。 3、当事人以先前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的认定不一致为由,要求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开庭前六个月,开庭后询问调整情况 1、开庭后,能否变更诉讼请求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2、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当在人民法院决定的开庭审理日之前提出。 3、当事人以先前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的认定不一致为由,要求变更诉讼请求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请问原告在开庭陈述时是否先提出诉讼请求?还是事实和理由? 开庭时原告按以下方式陈述:1、原告首先要陈述自己的身份信息,陈述是否申请法官回避;2、进行法庭调查阶段,原告需要宣读自己的诉状,并陈述是否有补充的事实与理由;3原告还要举证并说明每份证据的证明目的。对于被告的证据,原告需要进行质证;4、原告还需要答复法官所提出的问题,最后原告需要发表辩论意见。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对他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予以承认,原告要提出的法律方面的理由以及反驳对方的法律理由,从而确定审理的基本方向,原告还要就证据的证明能力和证明力进行辩驳。开庭前原告要做好陈述的准备来进行发言,材料诉状、证据附件及原件、申请证人出庭名单及身份证、以及对案件的书面意见,类似于代理词,案件的定性、主张的理由等。开庭审理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开庭审理前的准备、法庭审判、生效裁判执行等基本阶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第一百九十一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原告开庭前要准备什么材料原告开庭前要准备的材料:1、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2、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起诉状等诉讼文书;3、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4、开庭时遵守法庭记录;5、如果法院主持调解,需要有一个调解的最低底线。如果法院开庭的时间原告刚好不能到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期审理,无正当理由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开庭后可以不请律师吗?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开庭可以不请律师。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打官司一定要请律师,如果当事人能够自己解决纠纷,也可以不用请律师的,但是打官司往往都比较复杂,而律师作为专业人员,能够给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帮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该内容由 邵彦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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