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完不成任务不让休息合法吗 |
释义 | 不让员工休班不合法,在我国的职工法律中,带薪休年假是职工的法定权益,如果你在原单位工作已经满1年或以上,则你就能够享受到一定天数的带薪年假。另一方面,在企业方面,法律也赋予其权利按照生产需求去计划放休假的细则,可分开也可以统一实施。 因此,如果单位考虑到生产的实际而不能安排员工放年假,那么它就需要给予员工3倍的年假报酬,以弥补员工在这期间损失的利益。一旦单位不给休年假,而且拒不支付年假法定的工资报酬,则劳动者可以求助当地劳动保障局,一经核实,单位将被责令整改,这时候,员工年假工资就能如数归还,而且单位还需要加付赔偿金;如若企业继续躲避,最终将会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这是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但没有按规定支付加班费或是没有在半年之内安排调休,则是属于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 对于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的工时应参照八小时工时制度加以计算,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八小时工作制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余工作和休息办法,但该其余工作和休息办法必须使劳动者的休息权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加班,也称延长劳动时间,是指用人单位经过一定程序,要求劳动者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最高限制的日工作时数和周工作天数而工作。由于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确实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必须与工会协商,经工会同意。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征得工会同意后,方可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工会不同意,不可以强令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决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与其协商,只有在劳动者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劳动者不同意,亦不可强令其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时间长度必须符合相关法规的限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严格控制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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