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财政部的主要职责: 1、拟订和执行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2、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音制度;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3、编制年度中央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中央、地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中央各项财政收入,管理中央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4、提出税收立法计划,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审议上报税法和税收条例草案:根据国家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税种增减、科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对中央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参加涉外税收和国际关税谈判,签订涉外税收协议,协定草案:制定国际税收协议和协定范本: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 政务院设政治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人民监察委员会和下列各部、会、院、署、行,主持各该部门的国家行政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