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能否对已经转移的债务反悔 |
释义 | 债权人不能对已经转移的债务反悔。除非经受让人同意,可以撤回转让权利的通知。 债权人一旦发出转让权利的通知,就意味着合同的权利已归受让人所有或者和受让人分享,债权人不得再对转让的权利进行处置。 一、房屋买卖合同权利如何继续转让 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的,可以签订转让协议,转让合同权利的,应当通知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对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六条规定,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而受到影响。 二、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2、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4、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利。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法不得转让。 三、民法典对债权债务转让有何规定?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