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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消费税纳税期限
释义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规定如下:
    1、以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2、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3、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消费税的纳税地点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和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一般应当向纳税人核算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2)纳税人到外县销售或者委托外县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应当在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回纳税人核算地或者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3)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的,应当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经过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纳税人分支机构应纳的消费税税款也可以由总机构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般由受托方向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但是,纳税人委托个体经营者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一律由委托方收回之后在委托方所在地纳税;
    5、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的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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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3:5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