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 |
释义 |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具体规定如下: 1、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2、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第三条 纳税人在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环节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自用未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消费税。 第四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计税、从量计税,或者从价和从量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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