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赌博软件与开赌场同罪吗 |
释义 | 开发赌博软件与开赌场同罪吗 开发赌博软件与开赌场同罪。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开发赌博软件只要符合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等相关条件,可以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有明确的规定: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的; (二)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 (四)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的。 开设赌场罪的追诉标准: 1、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2、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4、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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