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存量房买卖合同不想卖了 -买卖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已经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之后因为种种原因反悔的,可以看看有没有存在以下的情形,如果存在的是可以反悔,并且不用负那个法律的责任了。第一、要看那个房屋产权人他是否全部在合同上面签了名,如果没有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因为按照法律规定,那个房屋的共有人他是要共同同意,意见一致才能出售房子的。部分的产权人单方面的主张他在法律上是无效的。第二、如果房屋是婚后购买的,而只有夫妻一方在买卖合同上面签名的,这种情况是可以主张合同无效的。因为它规定夫妻在对那个婚后购买的房子或者其他财产是拥有共有权的,在共有权存在情况下,只有一方签名出卖,另一方没同意的,这个在法律上是可以主张无效的。第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合同签订的时候显示公平的,那么一方也是可以主张撤销或者变更合同的。这个撤销它是有个期限的,应当是在知道这个事之后,一年之内主张,如果不主张的这个撤销权,他会那个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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