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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国家对生二胎有哪些奖励政策
释义
    法律分析:1. 二胎补助
    二胎补助分为了一次性营养补助和一次性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5%,如果是难产、多胞胎,可以提高至50%。一次性补贴:产妇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产妇300元。
    2. 孕期部分检查项目免费
    众所周知,孕妈妈从怀孕到生产,需要到医院进行十余次的产检,而且每次产检项目还不少。以前这些费用都是个人承担的,这方面的支出对于不宽裕的家庭来说是不菲的收入,今年国家推出了“孕期部分检查项目免费”福利,其中包括: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病毒筛查等,优惠的费用合计大概在690元左右。唐氏综合征筛查、B超、以及基本的测血压、尿常规的项目基本都是免费的,只要二胎妈妈符合条件,就能够省下几千元的费用。
    3.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一般规定是:孕期员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二者选其一,按高的领取,但是不同地方的政策有一定差异,一般想要享受生育津贴,就需要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而且需要满足法定生育条件,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4.在职孕妈享有“特权”
    根据国家规定,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是不可以被辞退的。除此以外,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员工加班或出差,若是孕妈妈原先职位工作强度过大,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申请转岗。
    5. 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6.产前假:孕7个月以上,申请产前假,如单位批准,工资按八成发。
    7.哺乳假:职工生育后,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男同胞则能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
    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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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