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可以由他人代理提出吗? |
释义 |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离婚诉讼的原告。他人代替本人提出离婚诉讼,所诉并非体现本人意志,属无效的民事行为。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 一、女方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 女方起诉离婚的条件是:1、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2、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女方必须是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根据《民法典》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提出离婚怎么离婚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 成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是间歇性精神病病人,他们如果是在精神正常的阶段离婚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的,若他们是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的,则必须在精神正常的时间进行诉讼;若他们是作为被告的,则精神状态如果处于正常阶段,由其本人亲自参加诉讼;如果处于精神状态不正常阶段,则由其代理人代其参加诉讼。 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的,则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需要由其代理人代其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是作为被告的也由其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关于其代理人要由除了配偶外的近亲属担任。 三、对方起诉离婚可以不去吗 对方起诉离婚不可以不去,具体如下: 1、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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