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提出离婚,但是需要由其监护人代其提起诉讼。又由于结婚后配偶是其监护人,而其配偶不能既作原告又做被告,所以首先需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他由监护资格的人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的,监护权变更之后再代其提起离婚诉讼。 可以担任其监护人的人如下: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