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实抚养关系的法律依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十八条 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所以,如果就事实收养关系是否成立发生纠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亲友或者周围邻居的证言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出具的长期共同生活的证明,这些证据也可以证明事实收养关系是成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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