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一般要多久才离家出走? |
释义 | 配偶一方离家出走的,另一方如果想要离婚,可以随时去法院起诉。配偶离家出走,目的地不明的,可以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所以要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一、原告可以向居住地起诉离婚吗 原告可以向居住地起诉离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是被告的原则,如果夫妻一方起诉离婚,被告住在哪里就去基层法院起诉。但在下列情况下,原告可以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居住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居住的;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3、对被监禁或者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的; 4、被告注销户籍; 5、夫妻一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 6、公民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上述六种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拒不告知的,可以离婚吗 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且隐瞒病史,另一方可以请求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另外,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不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直接撤销婚姻。 三、孩子是残疾可以离婚吗 孩子是残疾父母可以离婚。 1、如果双方能就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双方亲自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双方不能就以上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会判决离婚。 离婚后子女可以协商由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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