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合伙人协议需要公证吗 根据法律规定,只要协议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内容不违法、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所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而对协议进行公证,仅是可以证明或保证所签协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协议本身的效力不能产生影响。所以,合伙协议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是否需要公证要由协议当事人协商确定。做公证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只是多了一个部门见证而已,以后一旦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协议作为证据而言让法院采信的程度要高于没有做公证的,仅此而已。 二、合伙人协议有法律效应吗 只要是两个人同意的有两个人的签字,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有些情况书面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比如:一方胁迫另一方签订的。没有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比如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三、合伙协议书一定要期限吗 根据《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