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审过了才家访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征兵体检政审后,如果被确定为预录对象,原则上应安排家访。如果政审不合格,或没有被录取意向,可不予以家访。如果对入伍者本人态度及家庭情况很清楚,可不予以家访。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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