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它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1、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扣损后的余额。 税费 指税收和费用税收,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税费是指国家机关向有关当事人提供某种特定劳务或服务,按规定收取的一种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1、利息支出的扣除。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2、计税工资的扣除。计税工资按照税法规定,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标准; 3、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 4、捐赠的扣除。纳税人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在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允许扣除。超过3%的部分则不得扣除。 纳税义务: 纳税义务是税法义务的一种。它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所承受的一定的行为上的约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