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开发商交房时间 |
释义 | 开发商交房的时间以项目建设完成为准,包括建筑主体完工并进行四方验收(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小区道路、绿化、通讯、水、电、燃气、采暖等市政配套工程完工,物业进行预先验收,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后,通知业主收房,开发商进入交房阶段。交房的时间也受物业公司影响,小区的提前接管,房屋的预先验收并整改细小问题,调试小区公用设施,如车位管理、公共照明等均需物业公司完成。若出卖人延期交房,属于《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按照该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进一步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出卖人延期交房的,经买受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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