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审计的独立性表现在 |
释义 | 审计的独立性主要体现在审计机构的地位、审计机构的职权以及审计的工作三个方面。这三个方面中的任何一个方面又有着自己的具体要求。具体的体现如下: (一)审计机构的地位:审计机构的成立,是应该由部门以及单位的负责任去直接领导的,它的地位以及职权是应该超越相应的部位以及单位的其它部门的职能的,为的就是可以方便审计人员独立的形展工作。 (二)审计机构的职权:部门和单位是应该给予审计机构一定的职权,例如:审计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检查会计凭证以及资产和资金的权利等。并且有相应的权利参加相应的会议,并且在审计的过程中去发现相应的问题。 (三)审计的工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主要是指的内部的审计人员要站在国家的相应立场上去独立的开展相应的工作。 那么具体来说审计独立性的含义是什么呢? 审计独立性是审计人员对被审单位保持精神上的独立和实质上的独立。是审计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 精神上独立,指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中,保持独立的姿态,从客观公正的立场出发,自由地客观地收集审计的证据,依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谨慎地合理地对审计证据进行评价,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屈从于来自任何方面的压力。 实质上的独立性,是指审计人员具有独立的身份,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不存在经济联系和有损于独立性的其他联系,如直系亲属。 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审计法》第四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应当报告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必要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五条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该内容由 冯颖琼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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