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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注册商标使用在先原则有什么
释义
    注册商标使用在先原则是指同日申请最先使用者取得注册的原则。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同一天申请注册的,各申请人应当按照商标局的通知,如期交送第一次使用该商标的日期的证明。使用在先的,获得商标注册。若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应当协商,超过30天达不成协议的,由商标局裁定。
    依中国法律规定,凡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谁先提出申请,谁便取得商标注册。申请日期以商标局受理申请日期为准。对于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应予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商标申请在先原则并不排斥商标使用在先原则,若同一申请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于同日申请注册的,适用商标使用在先原则。
    一、注册商标流程有什么?
    商标申请注册的程序分两步:
    第一步:商标查询。根据客户提交的商标及商标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给予专业的查询,依据查询的结果,给予客户需申报商标注册可行性行分析及建议,最大限度降低商标被驳回的风险。
    第二步:申请注册。
    ①申请报标阶段:当天上报商标局当天返回商标局报送清单;
    ②商标局审查阶段:形式审查通过->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实质审查;
    ③初审公告、核准注册阶段:实质审查通过->初审公告->异议期->核准注册。
    商标注册时间
    1、商标局大约3个月左右发出受理通知书;
    2、商标局在10个月内给予审查通过商标予以初审公告;
    3、初审公告期3个月;
    4、商标注册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16个月左右;
    5、除商标局在9个月内初审公告通过审查的商标和初审公告期3个月是法定期限外,其它时间均为预估时间,由于商标局审查方面的特殊原因,可能个别商标注册完成时间有所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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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18:3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