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理地点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房屋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或个人出租房屋的征税点。 二、申请进行材料代开发票申请表、承租人使用身份证、房主提供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服务合同、租房项目合同。在其中,如果承租人是企业,应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公章。 三是流程经理到街道办事处或地税局提交开票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填写《北京地区税务局发票申请表》;工作人员开具《北京市增值税总发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纳税申报表》。 第四,代理人纳税。关于发票材料,北京市不同地区的情况不同。对于具体情况,需要咨询地税局或房屋所在的街道办事处 租房开税票的流程: 第一步:房屋出租人携带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或其他证明房屋性质的资料,用于地税局及代征单位判定出租房屋性质,办理相关税款缴纳手续。 第二步:缴纳税款后,地税局或代征单位为房屋出租人开具完税证。 第三步:房屋出租人为承租人在地税局或有条件代开发票的代征点申请代开发票(代征点如果没有代开发票条件,可持完税证到房屋所在区地税局申请代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