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网信投资人/出借人而言,网信普惠暴雷后,从掌舵人张振新去世到高管集体跑路,从网信集团自融成疑到有解商城劣品高价二次伤害,从网信借款的企业接连破产注销到担保公司挨个甩锅无视,这所有的一切又何尝不是“老赖”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