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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改变租赁用途吗
释义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改变租赁用途,不过需要一定的条件。就是租赁人没有跟出租人进行商量自己擅作主张的改变房屋的用途或者是承租人在规定的时间不进行缴纳房租并且逾期超过六个月。只要不是承租人的问题,出租人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合同的。
    一、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如何处理
    承租人不交房租,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先行履行催缴义务,经通知仍未缴纳房租的出租人有权扣取押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同时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向承租人追究违约责任。
    二、房租不交怎么处理
    房租不交的处理方法如下:
    1、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2、如果出租人经要求后还是拒不缴付,出租人就可以请求法院强制其缴纳租金;
    3、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房的流程如下:
    1、租客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房屋信息,房主通过正规渠道获得租客的寻租信息。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2、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房主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4、合同签字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50%。
    二、出租人的权利如下:
    1、收取租金权。出租人可以按照约定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对租赁物的转让权。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有权出卖、赠与租赁物;
    3、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权利。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出租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4、租赁物的收回权。租赁合同终止时,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
    总而言之,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逾期不支付房租的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为出租人拥有收取租金权、对租赁物的转让权、解除合同、收回权等权利。
    三、房屋租赁需要什么资质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遵循平等、自愿、合法与诚实信用的原则,且必须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否则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具体条件如下:
    (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3)住房用途。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0)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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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5: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