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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析产一定要双方到场吗
释义
    离婚析产必须双方都到场。离婚析产是双方因离婚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需要双方在场并达成一致,方可办理析产。因为这样就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一、办理离婚析产的资料
    第一项资料就是双方当事人所持有的离婚判决书,此判决书一般是由中级以上的法院进行判决的,或者是在经过区级以上的公证处进行了有效公证的,没有公证的是需要男女双方亲自到现场办理相关的析产登记工作的,又或者是出具离婚证,同时需要注明关于财产分配的具体情况。
    第二项资料就是登记在双方当事人名下的房地产证书,如果说拥有共有证书的,还需要提供共有证。
    第三项资料就是双方申请人的个人身份证明。
    第四项资料则是关于房地产登记的申请书。
    第五项资料则是委托书。
    二、与析产一定要双方到场吗有关的法律规定
    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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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7: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