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不同意离婚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1.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当事人都有离婚的意愿,另外需要对离婚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约定。 2.若是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可以随时提起离婚诉讼,于工作日内到法院立案庭登记立案。 起诉离婚的流程是: (1)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3)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4)调解不成法庭审理; (5)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一、离婚案件流程有哪些 离婚案件流程有: 1、起诉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居住证、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证据材料、子女基本情况和抚养证明; 2、立案,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将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书副本送达对方。另一方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5天内提交答辩书; 3、调解,在审理离婚案件时,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审判,而是在审判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4、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流程如下: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出庭,并宣布法院纪律。审判员检查当事人,宣布案件原因,宣布审判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的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询问证人、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检查记录。之后,法庭辩论开始,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相互辩论,最终陈述; 5、法院判决最终,根据庭审情况再次调解。调解失败后,出具判决。对判决不服的,可以自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哪些手续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手续如下: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诉讼; 3、法院调解当事人; 4、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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