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案件法院最终有哪几种判决结果?对于案件法院最终有哪几种判决结果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等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保全和先予执行;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中止或者终结诉讼;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中止或者终结执行;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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