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取保候审之后到人民法院开庭,如果当天没有定罪和宣判,实践中,需要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就不会被收监,即不会回到看守所等待再次开庭;如果需要判实刑,人民法院会在开庭当天将被告人批准逮捕并收监,只有此种情况下被告人回看守所等待宣判。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3条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对被告人进行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决定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