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编外人员工资标准
释义
    编外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由五部分组成:基太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补贴)、奖金和福利等。
    1、基本工资:各单位编外人员的基木工资可根据当年度江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设定,其中包括个人应 支付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等。
    2、工龄工资:初次录用的编外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工龄满一年(含试用期)后,从第二年(第十三个月)开始计算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标准每年20元。己在岗编外人员的工龄按编外人员到现工作单位的实际在岗时间计算。经局党委同意在局内部调动的编外人员,原单位工龄可计算在内。
    3、岗位工资(津贴):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编外人员岗位职责和没置情况,制定岗位工资标准,每年一次报局攻工科初审后,由局政工科报局党委讨论审批。编外人员获得本岗位对应的或相联系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并被本单位聘用的,可适当给子补贴。对与本岗位或专业无关的职称,不得聘用和发放补贴。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册建造师或同等相关注册证书的给予100元/月补贴,获得工程师或高级技币证书的给予50元/月补贴,获得助理工程师或技证书的给予30元/月补贴,获得技术员或高级工、中级工证书的给予20/月补贴。获得的证书原件应交给本单位办公室保存。驾驶员岗位工资可根据具体岗位制定,原则上应参照行车公里补贴。
    4、奖金: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经费情况或经营效益,以及岗位职责,核定本单单位编外人员年度奖励工资总额,报局计财科初审后,报局党委_批。奖劢工资可根据本单位的相关考核制度,按月或年度发放。
    5、福利: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经费情况和经营效益,发放编外人员节假日实物性福利和午餐费等,但发放心须符合上级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其他相关福利由各单位自定。企业编外人员福利由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20:4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