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有权继承奶奶的房产? |
释义 | 遗嘱和法定继承是遗产分配的基础。遗嘱规定了遗产的分配方式,而法定继承确定了继承人的顺序。遗产的分配应当公平合理,特殊情况下可以考虑照顾特定继承人。遗嘱可能会失效,如未成年人立的遗嘱、受胁迫或欺骗立的遗嘱等。此外,遗产的处分可能导致遗嘱部分或全部失效。继承人若对遗嘱的有效性有异议,需要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证据。 法律分析 首先,需要查看爷爷奶奶在生前是否立下遗嘱,如果已经立下遗嘱,那么遗嘱中的规定就成为准绳。然后,根据民法典关于继承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和父母。因此,奶奶的房产,如果爷爷和奶奶有子女,那么他们有继承权;如果奶奶的父母仍然健在,那么他们也有继承权。如果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不在,那么遗产将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继承。 一、遗产继承数额怎么确定 首先要看有没有遗嘱,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 二、遗嘱继承什么情况下会失效 1、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会导致遗嘱中对遗赠扶养协议中已处分财产的处分失效,但并不影响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未处分财产的处分效力。 2、不满十六周岁的儿童、精神病患者、已满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同时,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无行为能力、后来有了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仍然无效;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效力。 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固然无效,但实践中较难证明,尤其是立遗嘱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他人若想通过诉讼认定遗嘱无效,必须要有足够的、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的证据证明。 4、遗嘱人生前对自己财产的处分导致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的,遗嘱被视为撤销或部分撤销,不发生法律效力。 5、遗嘱人对不属于自己财产的处分也导致遗嘱无效。实践中经常发生夫妻双方一方死亡,另一方未经其他继承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另一方的遗产,导致处分该遗产的遗嘱或遗嘱中的部分内容无效。 结语 通过遗嘱的存在与否以及法定继承的规定,可以确定遗产的继承人。在继承过程中,遗产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原则,特殊情况下需予以照顾。遗嘱的有效性受多种因素影响,如遗赠扶养协议、立遗嘱人的行为能力等。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但证明其无效性较为困难。对于遗嘱人生前的财产处分,如导致财产灭失或处分非自己财产,均可能导致遗嘱无效。因此,在继承过程中,需谨慎处理遗产问题,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公正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三条 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