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反食品安全法给予几种行政处罚 |
释义 | 食品安全法的行政处罚有下列几种:没收违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处罚款;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责令停产停业;以及吊销许可证等。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事故单位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未进行处置、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隐匿、伪造、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 一、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管理如何规定? 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二、违反食品安全法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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