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标侵权行为种类 商标法52条规定了5种侵犯商标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权侵权行为认定过程 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 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 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 4、通过认定侵权行为的3个步骤,特别是经过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后,就能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 认定商标侵权的重点、难点 1、未撤销之前的注册商标均应受到保护。 2、准确认定近似商标。 3、正确判断类似商品。 4、不以商品质量的优劣作为判定。 5、商标注册人的违法使用。 6、合理界定正常使用行为。 7、综合衡量其他因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