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了合同不干了要付违约金吗 |
释义 | 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是不可以直接离职的,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支付违约金。 签了劳动合同以后离职一般有三种情况: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签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的,劳动者与公司确立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确定劳动期限,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有些劳动者以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没做完约定期限不能依法走人。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约定了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等条款,但签了劳动合同却没去工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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