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申请: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办理登记的申请材料。2.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查验申请主体、申请材料,询问登记事项、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受理结果等工作的过程。3.登薄: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4.核发不动产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