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连带责任人内部责任的分担办法是,按照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份额分担。如果保证合同无约定的,则平均分担。任一连带责任人承担超出自己份额的责任的,可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或者直接向债务人追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