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持票人方面可以向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其他票据债务人进行追索。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银行接到根据委托收款邮来的商业承兑汇票,将商业承兑汇票存留,并立即通知付款人。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法律分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无力支付,持票人方面可以向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等其他票据债务人进行追索。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开户银行接到根据委托收款邮来的商业承兑汇票,将商业承兑汇票存留,并立即通知付款人。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首先,要仔细的检查承兑汇票。然后填写托收凭证,下一步是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最后一个背书框里加盖公司的预留印鉴章,并在背书框写上“委托收款”,而在被背书人上填写自己公司的开户行。最后将银行承兑汇票的原件、托收凭证、相关的证明一起拿到自己的开户行,到柜台进行请求解付,银行受理后一般5-7个工作日就可以下款。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 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法律依据:《票据法》第61条规定: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