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拾得遗失物的人不能要求遗失人支付报酬,但因归还遗失物产生的费用,失主责有任偿还。 若拾得人隐匿遗失物据为已有的,构成侵犯所有权。遗失物所有人可以请拾得人偿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拾得人缴出。拾得人丧失报酬和费用请求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