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生儿应在出生后30日内办理户口登记。如果因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应在出生后60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登记,超过60日则需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办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证法》第九条:出生的婴儿应当在出生后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居民户口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到达十六周岁时,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依照规定发放居民身份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二条:新生儿出生后,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的,应当在出生后六十日内,由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批准办理延期登记。超过六十日未申请办理户口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办理。 总结:新生儿应在出生后30日内办理户口登记,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办理,可在出生后60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延期登记。超过60日需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办理。及时办理户口登记,对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和日后的教育、就业等方面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