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毒的就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是指允许他人在自己管理的场所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容留行为既可以主动实施,也可以被动实施,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能是无偿的。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