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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间行为与代理的区别
释义
    

法律主观:
    


    行纪行为与居间行为都不是代理行为,因为行纪行为与居间行为都是代理别人从事商业活动,而代理行为是代理他人进行一些法律活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五十二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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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4: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