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权益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股东权益纠纷时,股东为维护自身权益,可以向公司提出查询账册、分红,或者是提出公司回购自己股份,还可提出解散公司等等。 一、员工离职是否可以回购股份 员工离职公司能否根据持股合同回购股份,有下列情形: 1、持股合同约定允许员工继续持股的,可按合同约定持股,分红; 2、合同要求离职股份由公司回购的,可按离职时股权价值由公司回购; 3、持股合同未约定离职股份是否回购的,公司不得回购,但允许公司在减少资本、与其他公司合并、向员工和股东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等例外情况下回购股份。 二、小股东权益救济的具体法律机制是什么 小股东权益救济的具体法律机制具体如下: 1、对重大事项提出异议的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小股东对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等决议投反对票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2、股东权益受损的诉讼制度; 3、其他法律机制。 三、股东应如何退出公司 股东退出公司的办法: 1、股权转让,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 2、公司回购股权,公司通过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权。股东想退出公司时,可以要求公司减资回购自己的股权。公司不能随便减资。有限公司必须通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股东利用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3、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4、通过诉讼解散公司,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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