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婚姻合法有效的条件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二)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三)禁止结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结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实质要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3、男女双方没有禁止结婚的疾病和血亲关系。 (二)形式要件: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三、什么是结婚 结婚,又称婚姻成立,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结婚行为是创设夫妻身份关系的法律行为。法律对于缔结婚姻规定了明确的成立要件,包括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凡欠缺结婚要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