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的主要程序是要怎样的
释义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的主要程序: 1.检疫审批:凡输入、携带、邮寄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特定的植物产品,货主、物主或代理人必须事先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 2.报检:输入、输出应检物,货主或代理人应按要求填写报检单,向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3.检疫:包括现场检疫、实验室检疫、隔离检疫。 4.检疫结果的判定和出证:根据检疫结果,按照我国与有关国家或地区签定的双边检疫议定书或协议中的规定,国家标准,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出证。 5.检疫处理: (1)对经检疫不合格的检疫物,由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通知货主或其代理分别作除害、退回或销毁处理。 (2)签证放行:经检疫合格或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出入境检疫物,由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检疫放行通知单》、检疫证书或在报关单上加盖印章,准予入境或出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4 9:2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