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务员诚信档案被记录会影响报考国家和地方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会记录考生的失信行为,这种失信记录是全国通用可查的,记录的年限有五年和长期的两种。事业单位考试的资格评审和公务员的资格评审均按照严格的标注进行,对于被公务员诚信档案记录的考生会在个人档案中也会被记录,资格评审时会被发现,不可以参加事业单位考试。 会记录的失信行为有: 1、有作弊或者替考的行为。 2、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行为。 3、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 4、在履约环节中,无故弃考或者放弃录用的行为。 会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行为: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综上所述,公务员诚信档案被记录会导致被取消考试资格,五年内或者更加长期的不能参加考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个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以虚假的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不得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如果您的行为违反了这些规定,那么就有可能会被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中。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用人单位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由有关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 |